刘嘉玲遭迷奸并拍裸照
1990年4月24日凌晨,曾志伟和一些娱乐圈的朋友给刘嘉玲打电话,约她前来一起玩麻将,刘嘉玲欣然同意,并自己驾车前往,不想,途中遭遇匪徒绑架。众人报案,3个多小时后,刘嘉玲突然出现。第二天,刘嘉玲自己前往警署销案。当时她25岁,正是一个女明星最走红的年龄。
几天后,有媒体表示,事件起因是刘嘉玲因为不肯和黑社会势力合作拍片,惹恼了这位黑社会人物,因此才被绑架。绑架之后,黑社会人物将刘嘉玲迷奸并拍裸照进行勒索。这件事一度成为了媒体炒作的热点,并给当时的刘嘉玲和男友梁朝伟带来了很大的创伤。
2002年10月,香港《东周刊》在封面上刊出一张女性受虐的半裸照片。照片中的女性后被证实是当年遭绑架的刘嘉玲。据刘嘉玲回忆:“他们蒙住我双眼,我很怕他们把我杀掉,然后弃尸荒野。后来为让事情作罢,我免费为对方在荷兰拍了一部戏,梁朝伟全程陪同我。”
成龙遭恐吓
2001年3月21日,成龙在香港湾仔地区拍摄电影《尖锋时刻2》的外景之时,突然接到了当地黑社会组织的恐吓电话,对方向其勒索五十万元保护费。怒不可遏的成龙当即报警,与警方商议后部署行动。当歹徒再次致电,相约在一间餐厅交款,在场埋伏假扮茶客的探员乘其收款之际,将之拘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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