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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署婚前协议的十大明星【组图】

时尚男士 https://www.nanrens.com 2009-05-25 00:00 出处:网络 编辑:@时尚男士
娱乐圈中的短命鸳鸯越来越多,为了避免婚后的财产分配起争端,不少明星们纷纷在婚前和自己的另一半签订婚前协议,而婚前协议的内容更是五花八门。对于签署婚前协议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,但并非全无用处。麦当娜在和盖·里奇分手的时候,正是由于没有签署婚前协议导致35亿家产的分割称为难题,双方甚至为此对簿公堂。谁也不知道结婚后是否可以白头偕老,签署一份婚前协议或不是坏事。

TOP 3:翁虹

与前夫伍伟杰离婚,对一向乐观积极的翁虹是一次自信心的重创,就在翁虹38岁生日宴会上,翁虹经好朋友介绍,认识了现任老公刘伦浩。恋爱4个月后,翁虹就“闪婚”了。 2007年1月17日,翁虹和刘伦浩瞒着所有亲友,在美国洛杉矶登记结婚。为了防止重蹈前一段失败婚姻的覆辙,翁虹和刘伦浩签订了婚前协议书,对双方的财产和感情作出约束,其中第一条就是“不能随便提出离婚或者分手”,此外还有“吵架时不能翻旧账”,遇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,“必须以双方感情为第一优先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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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署婚前协议的十大明星【组图】

TOP 4:罗素

罗素?克洛与妻子丹妮尔在婚前已签订协议书,其中包括如果夫妇俩在婚后3年内不幸离婚的话,罗素就要最少支付1500万美元给妻子作为补偿。在协议中的离婚条文里还包括:如果离婚,丹妮尔可获得最近两夫妇以850万美元在悉尼东面高尚住宅区购下的一幢豪宅的顶楼,而罗素则继续拥有其位于新西兰的牧场。另外,如果在这3年间,罗素跟丹妮尔有儿女的话,他们就要用自己的名义,以300万美元成立基金留给下一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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