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3:翁虹
与前夫伍伟杰离婚,对一向乐观积极的翁虹是一次自信心的重创,就在翁虹38岁生日宴会上,翁虹经好朋友介绍,认识了现任老公刘伦浩。恋爱4个月后,翁虹就“闪婚”了。 2007年1月17日,翁虹和刘伦浩瞒着所有亲友,在美国洛杉矶登记结婚。为了防止重蹈前一段失败婚姻的覆辙,翁虹和刘伦浩签订了婚前协议书,对双方的财产和感情作出约束,其中第一条就是“不能随便提出离婚或者分手”,此外还有“吵架时不能翻旧账”,遇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,“必须以双方感情为第一优先”。
TOP 4:罗素
罗素?克洛与妻子丹妮尔在婚前已签订协议书,其中包括如果夫妇俩在婚后3年内不幸离婚的话,罗素就要最少支付1500万美元给妻子作为补偿。在协议中的离婚条文里还包括:如果离婚,丹妮尔可获得最近两夫妇以850万美元在悉尼东面高尚住宅区购下的一幢豪宅的顶楼,而罗素则继续拥有其位于新西兰的牧场。另外,如果在这3年间,罗素跟丹妮尔有儿女的话,他们就要用自己的名义,以300万美元成立基金留给下一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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