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东家控诈欺 惨遭软禁
不少韩国艺人走上自杀之途,林韦伶在新书中也道出自己在韩国时常常被要求陪睡,一天练舞5小时,导致膝盖磨损,每两周就得靠打针,才能遏止疼痛,曾3天只吃一条吐司,长达1年半没吃到米,苦等发片过程中,也想过就“眼一闭牙一咬”陪睡去,但终究无法过自己那一关去出卖肉体。
更糟的是,最后韩方经纪公司以她拍过电影《挖洞人》露点画面为由,指控她隐藏A片女星的身分,向法院提告,告她诈欺,导致她被冷冻、软禁,2009年12月透过朋友买机票,才“逃”回台湾。
林韦伶对平面媒体表示,书中所言字字属实,“不怕韩国来抗议”。林韦伶2007年怀抱梦想,远赴韩国摘星;没想到遇人(经纪人陈孝志)不淑,且严苛训练的后遗症,致双腿已不能跳舞。她说,前经纪人Eddie将她在片中的裸露镜头,向韩国公司声称她在台湾是A片女星,韩国公司因而控告她诈欺并限制出境,她甚至遭到通缉。经纪人还私吞韩国公司给她的签约金新台币近70万元。
被限制出境期间,林韦伶身无分文,常常得靠着1条吐司配可乐过日子,每天只能待在公司练习室自闭,形同软禁,加上又遭逢与男友的感情纠葛,日子过得很痛苦。在韩国期间,每天练舞5小时,导致膝盖磨损,连走路都会痛,无法再跳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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