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克杰: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判,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成克杰不服,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后,8月22日,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:驳回成克杰上诉,维持原判,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。9月7日,最高法院核准成克杰死刑。
李平:成克杰的情妇李平,因伙同成克杰受贿以及参与走私犯罪,2000年8月被法院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,没收个人财产2688万港币。此外,她还被罚40万元人民币,其他赃款被追缴。
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的情妇李沙娜
李沙娜利用与李纪周的特殊关系,拉拢李纪周滥用职权为其实施走私向执法部门疏通、施压;并通过贿赂、腐蚀、串通海关、边防、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,为其护私、放私。2002年12月李沙娜被判入狱10年,并处罚金1540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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