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论你承认不承认,整个台湾,电视上、报纸上、杂志上,都在谈论着一个名字——林志玲。一个单身男人在思考,林志玲也许是我绝佳的“性幻想对象”;一个电影老板在思考,林志玲好像是一棵茁壮成长的“摇钱树”;一个广告商在思考,今天再不和她签约,明年也许又要多掏100万;一个记者在思考,既然这么多人都惦记着她,就让我来还原一个真实的林志玲吧。
上位第一步 只相信自己的魔鬼身材
她的广告身价高达7位数港币,成为当之无愧的广告天后;她仅用1年时间就将台湾第一美女的帽子戴在自己头上。“其实林志玲最开始被人注意是在香港,因为她接的一条美体瘦身广告。”
2002年,慧眼识珠的唐安麒将林志玲选为旗下美体瘦身产品的广告代言人。这一签就是三年。林志玲在其中一辑平面广告中,乍泄春光,以一袭银色比基尼出镜,该广告一经上市,即刻引发眼球效应,林志玲34-24-36的魔鬼身材让无数男人“喷血”,各大美女贴图网站也将其作为强贴互相转载。2004年,林志玲正式返回台湾发展,广告身价已经暴涨十倍,但唐安麒照例续约,并花费过亿港币大力宣传,可见林志玲在香江也是魅力非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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