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时跟黎明恋爱十分轰动,香港的八卦记者来台湾了解舒淇以前的事,除了采访舒淇的母亲外,更挖出她原来在台湾某 KTV做过陪唱小姐,而且又曾在某酒店“上班”。舒淇也不作回应,也就是“默认”了。因为她拍裸体写真和拍三级片,也都是为了生活,所以做陪酒小姐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在众多粉丝心目中已经建立了精灵脱俗形象的周迅,前不久忽然被传曾“在夜总会唱歌”、“拍过盗版MV”等众 多“案底”。特别是“夜总会”这三个字,在国人心目中,总是牵连着特殊的含义。其经纪人李小婉急切地表示“这纯属明星的个人隐私”,而叶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就坦率地说到自己和周迅一起在酒吧唱歌的往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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