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明月醉驾宝马撞死人逃逸获刑4年半【图】
昨天,陈明月再次被带上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庭,法院当庭判决陈明月交通肇事罪,并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。法院审理查明,2012年1月24日1点半左右,陈明月醉酒驾车,沿台州市椒江区星明路西侧车道自北往南行驶,到了台州市椒江区第五中学南侧路段时,追尾碰撞了一辆出租车,导致出租车向前与停在路边的货车尾部碰撞,三车不同程度受损,出租车司机受伤被卡在驾驶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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