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时演员强奸女中学生
2009年7月21日,曾在多部电影包括周星驰的《行运一条龙》、《千王之王2000》等,担任临时演员的香港男子曾德华,涉嫌借口为女网友拍照,相约到钟点酒店,然后露出狼相强奸对方得逞。
外号“蜥蜴仔”的曾德华,在法庭承认,会向每位希望由他介绍拍照工作的女子,询问可否“上床”,但从不强人所难。他还自爆,做爱时要对方叫床她也照做,但解释可能因为对方认为他“长得衰”,所以少女与他做爱时身体僵直。
至于受害少女则出面表示,是藉由网络认识曾德华,并从他展示的金牌大风及英皇的名片,加上装满化妆品的化妆箱,因而相信其专业被其骗色。
陈宝莲自爆是“字母小姐”
“字母小姐”是香港轰动一时的桃色行骗案,犯人钱志明于1980年代至1990年代,利用不同化名,扮演皮条客、电影编导、富家公子等多重身份,以优厚片约、房车、金钱,利诱女艺人性交及口交,多名女艺人被拍下裸照并遭到勒索。
有受害人不甘受骗,于1990年8月13日报警,事件揭发后震惊全港。案件于1991年开审时,法庭为保护受害人身份,颁令各传媒不得披露受害人资料,传媒于是以A、B、C、D、E、X小姐,称呼6名女证人。但后来陈宝莲无意间居然跟友人自爆,自己就是受害的“字母小姐”之一,引起媒体一阵譁然。
最后钱志明被控11项罪名,包括偷窃、勒索、讹骗、恐吓及诱使他人发生性行为,被判入狱47个月。宣判前,他还自称曾与50至70名女艺人,发生性行为,当中有一半是选美参赛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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