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相关媒体报道,荷兰Talpa公司与浙江唐德影视与2016年1月28日签署合作协议,独家授权后者在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内独家开发、制作、宣传和播出第5-8季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,并行使与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。
这意味着上海灿星公司已经丧失了新一季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制作权,不过值得注意的是,上海灿星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一直在以新一季《中国好声音》或《好声音》之名进行选手招募及栏目招商等活动。为此,Talpa公司在2016年3月,将上海灿星公司的关联公司梦想强音文化传播(上海)有限公司、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,就后两者未经允许使用其商标开展的第五季《中国好声音》全国海选活动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并索赔300万元。
至此,按照法院生效裁定,上海灿星公司不得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、推广、海选、广告招商、节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“中国好声音”、“theVoice of China”的节目名称。而这也正是此番浙江卫视将《2016中国好声音》更名为《中国新歌声》的关键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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