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,香港演员李彩桦内地拍摄剧集《红尘丽影》时,戏杀青后都没有收到六位数尾款,不过随后该剧组却发表声明表示,摄制组针对李彩桦的片酬支付方式完全是依照双方签订的合约履行,并未拖欠李彩桦片酬。
随后,剧组还透露,就在李彩桦的戏份拍摄过半时,艺人李彩桦未能按摄制组通告来到拍摄现场,摄制组多方联络,艺人始终不接电话,甚至连内地的经纪人也表示已经联系不到李彩桦,已经不能控制艺人。李彩桦的无故失踪给摄制组以及摄制组的其他演职人员,带来了巨大的损失。
2009年10月,郝蕾起诉江苏广电总台,称与其下属卫视频道新《永不瞑目》摄制组签约出演女主角“欧庆春”,拍摄过半时,被告以郝蕾违约为由解除合同。郝蕾请求法院判令江苏广电总台支付劳务报酬及合同损失共210万元及利息。
朝阳法院判决,江苏广电总台给付郝蕾劳务报酬30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因江苏广电总台未主动履行判决,今年1月4日郝蕾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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