凭借《太子妃升职记》这部网络剧而大红大紫、晋升为邀约不断的盛一伦,近日被所属经纪公司乐漾影视文化公司告上法庭,并索取片酬1051.5万元。于是,乐漾影视传媒将其起诉至朝阳法院,要求其继续履行《艺人经纪合同》,并支付给乐漾影视违约金、经济损失共计500万元整(暂记),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。
随后盛一伦透过微博透露,参加了东家乐漾影视经纪公司安排的多项演艺活动及电视剧,却无故被拖欠片酬,几经催要,公司仅支付743余万元,不仅与此前合同约定的片酬不符,还未经其同意私自更换经纪人。向乐漾影视索片酬1051.5万元。
2010年11月25日,马伊琍更新微博,表示自己遭遇了某制片方的诈骗,“与制片方逐条谈妥的合同,制片人打印时私自加上已被我方删除的条款,催促我们签约时我与经纪人都未察觉。等对方振振有词要求我们履行时才发现合同的猫腻。”
此微博引起诸多演员共鸣,称自己也遭遇过同样的事件。随后,马伊琍更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同行,“合同一定自己打印再签字,落笔前务必逐字复核,不要相信任何人,拍戏挣钱不容易,自己保护自己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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